办公室职责:
1、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的文秘、办文办会、档案工作,负责本局并指导镇区环保分局(环保所)的政务信息工作;
3、负责组织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负责机关的督查、督办、外事、财务管理和其他行政后勤接待等工作;
4、负责机关的保密工作,对全局计算机文件的保密、安全等进行检查指导;
5、负责对外办事窗口的行政管理;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设置:
主任:韦国棠
副主任: 萧学谦、刘英对
联系电话:88329817 88229162
传真:88303143
人事政工科职责:
1、负责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与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
2、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处理有关来信来访;
3、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4、负责环保系统政工人事工作,做好人员录用、调配、岗位轮换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调资、晋升、奖惩、培训、考核、档案等工作;
5、负责统战、工青妇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工作。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设置:
科 长:黄勇华
联系电话:88381111
综合科职责:
组织制定、实施我市环境保护规划与计划;负责编制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统计和环境信息工作;编制政府环境保护任期目标,检查、指导、协调各镇区和有关行业的环保目标责任的完成,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及定量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环保资金和编制使用计划;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科技管理工作,包括环保科研规划的拟定、环保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科研成果申报登记和组织鉴定等;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推荐、备案及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管理。
人员设置:
科 长:冯广德
主任科员:刘红刚
副 科 长:黄嘉璐
联系电话:88318615
建设项目管理科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政策和法规,并依法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我市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建设项目和土地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方案等环境管理制度。
人员设置:
科 长:孔玲芬
副 科 长:朱广一
联系电话:88319254
污染源控制科职责:
拟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电磁和核辐射、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治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审核各类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污染总量控制、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排污费征收、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进口登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
人员设置:
主任科员:罗 丹、罗开雄
副主任科员:单启怡、欧兆迎
联系电话:88318575
生态保护科职责
承担“中山市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生态市建设工作,跟踪《中山市创建全国生态市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统筹各镇区开展全国环境优美镇创建工作和指导农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一协调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跟踪《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和《中山市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内容与指标》的实施;跟踪各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建设进度及情况;组织对各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考核。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划(计划)、全市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负责开展全市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及对外来物种的侵害评价与管理监督工作。
人员设置:
副调研员:吴裕标
主任科员:李 强
副 科 长:杨 成
联系电话:88383181 88221622
法制宣教科职责
1、研究制定本市有关环保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环保政策调研工作,提出施政建议;
2、负责组织环保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3、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听证和行政处罚案审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决定和排污收费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和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报送备案工作。
4、负责全局的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文书审查,环保业务的规范管理;
5、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学习,开展行政执法证年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6、负责环保方面的法制教育和宣传工作。
7、负责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创建工作。
8、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设置:
科 长:杨文东
副主任科员:李耀松
联系电话:8836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