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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迎检工作简报(第11期)

撰写时间:2009-07-16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中山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

工 作 简 报

(第11期)

 

 

                     中山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

                     城市复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本期要目

【迎检动态】

    以扎实的成绩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我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名列全省第一

【节能减排】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六项措施促进产业转型

运用价格杠杆节能减排市场调节显实效

【环保要闻】

    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迎检动态】

 

以扎实的成绩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我市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名列全省第一

 

2009年6月5日,广东省环保局总量办公布了2008年全省污染物总量减排排名:中山总分第一,佛山、深圳分列第二、三名。2008年我市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排放总量分别为3.96 万吨、3.38 万吨,比2007年削减0.31万吨、0.11 万吨;相对2005 年已累计削减19.18%和8.65%。

●总量减排是迎检关键

总量减排位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新指标体系“基本条件”的首位。中山市一直以来都将总量减排作为迎接复查的重点任务。2007年,我市制定的《中山市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检查工作方案》(中府办【2007】34号),将总量减排列为迎检重点任务;2009年3月,根据国家颁布的环保模范城市新指标,市政府对原方案重新修订(中府办电【2009】16号),再次将总量减排作为迎检任务的重中之重,并明确提出“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控制火电二氧化硫、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污染源管理、推行清洁生产、强化环境管理能力”共六项措施。结合国家总量考核内容,我市下达了《中山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建立起了总量减排“考核、监测、统计”三大体系,要求各责任部门明确分工及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努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市下达的指标分解落实到各重点排污单位,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抓好落实。经过各级部门、企业的共同努力,我市总量减排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两大环保减排工程立大功

    2008年我市大幅减污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加快了。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是城市COD排放量的主要来源,其中生活污水所占比例约为70%。我市共投入38亿元建设20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日处理能力达75.5万吨,全部建成将有显著的减污效果。

而SO2的减排则主要得益于控制火电行业的排放。推进“油改气”工程,是我市有计划削减SO2排放总量的具体措施。我市先后实施了市嘉明电力有限公司横门电厂2台机组、总装机容量25万千瓦项目的“油改气”工程;关停中山发电厂有限公司、市山海发电厂、市港口电厂、市隆都发电厂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发电力有限公司、中山市菊明电力有限公司、中山市永润电力有限公司共七家企业,合计40.7317万千瓦小火电机组。

●今年任务仍重但目标明确

虽然去年的总量减排居全省首位,但我市今年的减排任务仍然很重。为了继续做好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市政府已印发了《中山市2009 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方案》,明确了各镇区今年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关停小火电机组的任务以及各个重点工程减排任务;同时,还规定了就地转热电联产项目减排、企业COD减排重点工程、企业SO2减排重点工程等目标任务的完成时间表。

 

 

【节能减排】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六项措施促进产业转型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进一步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确保“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实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中山市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方案》,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全面贯彻产业结构调整六项措施,从源头上遏制污染,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一、强化产业导向,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

我市按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引导产业集聚、积极发展资金技术密集型、环境友好型的重化工业和装备制造业,在提高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的同时,更加强调内源型经济发展”的工业发展思路,从强化产业导向入手,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根据国家和省的产业目录,制定和实施了《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将国家明令限制或淘汰的高耗能、高污染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全部列入限制类、禁止类;并对属于限制类、禁止类的投资项目,从项目准入、政府扶持、资金、信贷、土地等要素价格管理方面制定相应措施,以加速限制类改造升级、加大禁止类淘汰力度。

二、加快重大环保工程项目建设

在2008年重点项目中,加强了治污保洁工程和重点环保工程的建设力度,安排了北部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珍家山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系统一期、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等一批对提高环境质量有重要作用的项目,这批项目的建设可改善我市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严控新建高耗能高污染行业

严格把好产业准入关,把环保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对高污染的新开工项目,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即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严格控制新建高污染项目。

四、加强节能环保相关规划研究

为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我市开展了《中山市热电联产规划》、《中山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等大量的规划研究工作。其中,《中山市热电联产规划》在我市用热耗能集中的几个区域,规划布局了电源点,实施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加快取代小锅炉,实现污染源的集中治理,减轻区域污染负荷,减少污染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而《中山市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则对我市化工产业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行业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管理、集约发展,解决了危险化学品行业小、散、乱等严重的环境与安全问题。

五、落实“上大压小”政策,加快淘汰落后电力企业

电力工业是我市污染排放的“大户”,是推进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工作的重点领域。为此,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关停小火电工作。目前我市中山发电厂有限公司、市山海发电厂、市港口电厂、市隆都发电厂有限公司、中山市中发电力有限公司、中山市菊明电力有限公司、中山市永润电力有限公司共七家小火电企业全面停产,二氧化硫减排成效显著。

六、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大检查工作

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由发改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造纸、电力、水泥、皮革、电镀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开展专项大检查,坚决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从源头上遏制污染,把好产业准入关。通过检查、整顿等一系列工作,提高了我市产业准入水平,有效促进了节能减排政策的具体落实。

 

运用价格杠杆节能减排,市场调节显实效

 

价格杠杆是经济调节的有效手段,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方法。近年来我市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以节能减排为出发点,出台并深化了一系列价格政策和改革措施,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强而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减排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使我市2007年单位GDP能耗为0.701吨标准煤/万元,同比下降5.11%,完成计划目标13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0.42吨标准煤/万元,为全省最低。

     一、实施燃煤电厂脱硫加价政策,促进环境保护

我市通过脱硫电价管理,促进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政策措施,鼓励燃煤电厂实施脱硫改造,对正常运行、脱硫效果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脱硫电价给予适当提高,按中价[2008]114号文规定,将已脱硫电价提高到0.50元/千瓦时(未脱硫电价为0.4892元/千瓦时)。燃煤电厂脱硫加价政策对提高燃煤机组脱硫率、减少二氧化硫排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认真落实差别电价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为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物价部门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差别电价政策的通知》要求,对我市高耗能企业认真甄别,并加大差别电价调整力度,对高耗能产业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分别由最初每千瓦时加价0.05元、0.02元逐步提高到0.20元、0.04元,提高幅度分别达到300%、150%。

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实行优惠上网电价

我市积极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价格政策,提高中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价,同时对接网费用进行补贴,保证了生活垃圾处理企业运营费用和建设投资的回收。

四、积极推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

2008年6月1日起,我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将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第一级水量执行居民用水基础到户水价,为每立方米1.38元,第二级在第一级水量价格的基础上加价50%,每立方米2.07元,第三级水量价格在第一级水量价格基础上加价100%,即每立方米2.76元。

五、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费标准和征收范围,形成科学价格机制

我市积极推进价格改革,逐步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科学价格成长机制。08年7月,我市再次召开生活污水处理价格听证会,对生活污水处理费作98年以后的第四次调整。调整生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的同时,不断扩大征收范围,由原来中心城区扩展到全市24个镇区。我市通过逐步调整生活污水处理标准、范围和加强征收管理,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总额从2000年的1594万元提高到2007年1.1亿元,7年间增长6陪多,形成了科学、适度的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成长机制,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市场化建设和运营提供了政策保障。

六、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创新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

我市城镇日产生活垃圾达2000多吨。为解决垃圾处理问题,我市采取市政府与缴费人双方共同承担垃圾处理总费用的方式,缴费人只需按每吨90元交纳费用。在收费方式上,采取创新方法——“水消费系数法”,即直接根据用水量的多少,计算不同类别(集贸市场除外)垃圾产生源的生活垃圾产量及处理费征收额,计入水费中一并由供水部门代收代缴。按该标准计算,每户居民月均缴纳垃圾处理费约为6元,工业企业每万元产值将支付垃圾处理费3.6-6.3元。我市创新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既提高了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率,又提高了全社会节约意识。

 

 

【环保要闻】

我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2009年6月10日-11日,按照全省污染源普查验收方案,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验收小组赴中山市进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验收。验收小组听取了司徒伟湛副市长的汇报,查看了我市的污普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数据库、企业普查报表以及普查档案。在6月11日意见反馈会上,省验收小组对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宣布中山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通过验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邓小兵要求相关各部门,根据省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抓好落实,继续做好并完成后续工作。

中山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时间从2007年开始至今,历时两年多,经历包括宣传发动、普查监测、人员选聘、组织培训、入户清查、建立底册、入户普查、数据录入、数据汇总、质量核查、总结验收等工作阶段。为了做好污普工作,我市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下设污普办,各镇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污普办;全市共抽调22名市级普查指导员、369名镇区级普查指导员,分片区负责指导污普工作。聘请1700名普查员负责入户清查和普查工作(其中工业源、生活源普查员1493人,农业普查员207名);共开展普查培训工作100多次,培训6000多人次;共申请污普经费1734.275万元,其中市级污普经费1113万元(包括农业源污普经费450万元),镇村级污普经费621.275万元。

经过入门入户、拉网式的清查,中山市共清查污染源67801个,最终确定中山市普查对象为40798个,其中工业源22802,农业源11321个,生活源6658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7个。工业源中,重点源4167个,一般源18635个;生活源中,住宿、餐饮业3985个,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607个,医院38个,独立燃烧设施3个,机动车污染源1个,城镇居民生活24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中,污水处理厂13个(城市污水处理厂2个,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11个),垃圾处理厂3个、医疗废物处置厂1个;农业源中,种植业858个,禽畜养殖业1433个,水产养殖业9030个。污染源普查归档文件分成四大类:包括文件类(管理文件和污染源种类)、音像资料类、照片档案类、会计档案类。据统计,全市共有文件档案43740件、音像资料类52件、照片档案类75组。目前,我市已对普查的数据成果进行开发,并建立了污染源普查数据库。

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普查办成员单位、镇区政府通力合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广大工矿企业、农户、宣传媒体密切配合,保证了普查工作顺利、高质量完成。市镇各级普查办领导、技术质控人员、技术员、普查员加班加点,甚至连续数月放弃公休时间,不畏日晒雨淋,深入工矿企业、生活小区、田间垅头,认真负责地调查、核实每一个普查数据,付出了艰辛劳动。本次普查工作是中山市建市以来的首次环保领域的市情调查,首次全面掌握了全市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各类重点污染源的普查档案,取得了重大成果,为今后市委、市政府、各级部门的宏观决策和科学规划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也将为中山市的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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