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广东天乙集团有限公司重油综合利用技改扩建工程一期。
建设内容:广东天乙集团有限公司分别2005年12月19日和2007年12月4日向中山市环保局报《广东天乙机关有限公司重油综合利用技改扩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广东天乙机关有限公司重油综合利用技改扩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并获得了批准(中环建[2005]140号和中环建书[2007]0027号),中山市环保局准许在中山市东凤镇同乐工业区广东天乙集团有限公司北侧建设50万t/a重质燃料油减粘裂化装置和配套工程的重油综合利用技改扩建工程项目并按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充报告)中相关的规划调整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内容包括将污水处理站的规模由75t/d调整为120t/d(实际处理废水量仍为75t/d),并将处理后废水全部进行回用;将硫磺回收装置规模由2000t/a调整为6000t/d(实际年回收硫磺量约3600t/a);增建碱渣处理系统;蒸汽锅炉由75t/h调整为130t/h;将1台加热炉和1台焚烧炉尾气引入锅炉烟囱高空排放。该项目准许产生和排放工业废水(包括酸碱废水、锅炉定期排污水、含油污水等)、生活污水合共1000吨/天,做好清污分流,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前期雨水必须进行有效的处理,废水排向同安涌;温排水排放量为92400吨/日,排入东海水道;经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全部进行回用,不外排。
建设单位:广东天乙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中山市东凤镇同安大道西
工程投资:总投资28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8万元,占总投资的24%。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工程于2004年3月竣工并投入试生产。
监测期实际生产负荷:监测采样期间,工况稳定,产品产量负荷在75%以上。
环评编制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长岭炼化岳阳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广东天乙集团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中山市环境监测站
二、 环保执行情况
广东天乙集团有限公司重油综合利用技改扩建工程一期基本按规定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广东天乙集团有限公司重油综合利用技改扩建工程一期建立了较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设有专职人员负责环保管理。根据中山市环境监察分局2008年5月26日《关于广东天乙集团有限公司重油综合利用技改扩建工程一期的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现场监察记录表》及《广东天乙集团有限公司重油综合利用技改扩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显示经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全部进行回用,不外排。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山市环境监测站的监测结果表明:
(一)该项目一期工程处理后废水所监测的各项因子均达到了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二)该项目一期工程处理后废气所监测的各项因子均达到了广东省地方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14551-93)二级标准,达到环评批复的要求
(三)该项目一期工程所监测厂界昼间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I类标准。
该单位建设项目基本达到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要求。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08年6月3日至6月10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