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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撰写时间:2009-04-17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2009年4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中山市环境保护局编制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市环保局公众网(网址:www.zsepb.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山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邮编:528403,电话:0760-88229162)。

    一、概述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以来,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增强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为基本要求,以制度创新为着力点,以监督制约为保障,全力做好《条例》的实施工作,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体系。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调整了市环保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专门抓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完善了规章制度。制定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推行办事公开实施方案》、《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服务信息发布流程(试行)》等一系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实行长效管理。三是强化了责任落实,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了责任,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工作实绩考核。四是强化了保密审查。制定《中山市环境保护局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由局信息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专网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检查。

    (二)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一是提升局公众网站服务功能。把中山市环保局网站作为市环保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2008年,对市环保局公众网进行了全面改版,在优化原有栏目的基础上,新开设了政务公开、办事公开专栏,规划设置了环保机构、环境监察、党建纪检、环保信访、公告公示、咨询投诉、新闻中心、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等一级栏目,根据环保重点工作设置了生态中山、环保服务、总量控制、创建全国生态市、污染源普查、环保模范城复查等专业栏目。严格按照《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公众网站服务信息发布流程(试行)》进行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确保各项环保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及时、权威、全面发布。2008年,市环保局网站在41个市直属部门评比中排第三名,荣获 “2008年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先进单位”的称号。二是多渠道公开政务信息。市环保局政务信息公开除门户网站外,还以新闻媒体发布、现场公示、发放办事指南等多种方式同时开展了政务公开工作。在国家、省、市报纸刊发环保新闻,报刊、电视等媒体开辟了环保专栏;在办证窗口设立了告示栏,并印制了办事指南供市民查阅。

    (三)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组织举办了全局环保公众网站信息发布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有关人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环保局主要通过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环保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553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环保政策法规,包括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二是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江河水质监测等信息;三是各类行政事项办理的信息;四是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五是市环保局机关内设机构,工作职能等信息;六是工作动态和其他信息。

    (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中国环境报》等国家级媒体,《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等省内主要媒体,中山电视台、中山广播电台、《中山日报》、《中山商报》等市内媒体共播发由市环保局提供的政府新闻信息100余条。

    (三)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市环保局办证窗口以公开栏形式对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办理依据进行了公开;市环境监察分局对排污收费、市环境保护局对环境监测收费以公示栏进行了公开;各镇区环保分局就相关业务工作设立了公示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08年,市环保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份,依法及时给予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08年市环保局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没有与市环保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获市府办表彰为“2008年度政务公开先进单位”,但同时也存在政务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和不足。为此,市环保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培训。要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针对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新思路、新办法来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学习借鉴其他政府部门的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补充完善,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梳理各项行政权力,按要求编制好工作流程图;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逐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

    (三)加大力度,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进行补充完善,尤其是依申请公开的事项,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目录和办理的程序,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探索新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监督考核。要加强对市环保局和镇区环保分局落实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尤其对应公开的重大事项或突出问题,要进行重点监督。要加强对政务公开的考核,将政务公开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岗位责任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

 

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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